中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建设工地党建品牌”红色译家”LOGO设计图案,内涵说明以及悬挂使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分类:
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
2018/12/15 16:30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各相关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党组织建设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彰显建设工地党建新形象,现将我市建设工地党建品牌"红色驿家"LOGO设计图案、内涵说明及悬挂使用规定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青岛市辖区内,已批准成立建设工地党支部的建设项目,应按照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中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做好建设工地党组织建设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建党字[2016]1号)文件要求,在工地党员活动室醒目位置悬挂"红色驿家"LOGO。
  二、"红色驿家" LOGO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建设工地党建活动,在制作应用时需同比例缩放,不得改变原设计比例和图案色彩。
  三、请结合实际,统一规范布置,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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